黨支部工作制度
編輯:admin 瀏覽: 添加時間:2013-12-02 10:53
1 “三會一課”制度
“三會一課”制度,即,定期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,黨支部委員會,黨小組會,按時上好黨課。
1.1 黨支部黨員大會: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,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。主要內容為:
1.1.1 討論支部工作計劃;
1.1.2 聽取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;
1.1.3 討論通過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、表彰優秀黨員,提出對犯錯誤黨員的處理意見;
1.1.4 討論選舉黨支部委員會、出席上級黨代表會的代表,討論罷免、撤換不稱職的支部委員;
1.1.5 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和研究落實上級黨組織布置的任務;
1.1.6研究決定支部委員會提交的其它問題。
1.2 黨支部委員會:每月至少召開一次。主要內容是:
1.2.1 研究黨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;
1.2.2 總結上月工作,研究安排下月任務;
1.2.3 檢查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指示、決定的落實情況;
1.2.4 研究組織發展、預備黨員轉正和對黨員的獎懲;
1.2.5 定期分析黨員思想、工作、學習情況;
1.2.6 定期聽取行政領導、工會、共青團工作匯報,研究指導其下步工作。
1.3 黨小組會:每月至少召開一次,由黨小組長主持。會議內容是:
1.3.1 組織黨員學習貫徹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的各項指示決議;
1.3.2 討論發展黨員、預備黨員轉正和黨員獎懲以及其他黨務工作;
1.3.3 聽取黨員季度思想匯報,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;
1.3.4 黨員匯報季度工作完成情況。
1.4 黨課:每季最少一次。主要內容是結合黨員的思想實際進行馬列主義基本原理、黨的基本路線、黨的基本知識教育以及黨風黨紀、廉政建設、黨的方針、政策方面的教育。
2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
2.1 民主評議黨員每年評議一次,一般在5-6月份進行。
2.2 評議分為合格、基本合格、基本不合格黨員、不合格黨員四個檔次。
2.3 評議標準以局黨委組織部下發的《共產黨員評定格次試行標準》為標準。
2.4 評議程序分為學習動員、黨員自我總結認格、黨小組內互評、群眾評議、黨支部考察定格、上級黨組織審查、表彰和處理七個步驟。
3 民主生活會制度
3.1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,如有特殊情況,可根據情況臨時增加,非支委的黨員干部也可參加。
3.2 黨支部成員要過好雙重組織生活,即除參加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外,還必須參加所在黨小組的生活會。
3.3 民主生活會要講求實效,會前要有準備,會議內容要集中,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有針對性的解決一、二個實際問題。
3.4 要聯系思想、工作和廉政建設情況,以自我批評為主,廣泛開展互相批評,以誠相待,思想見面,堅持團結——批評——團結的方針,以達到交流思想,互相幫助,形成政治領導核心的目的。
3.5 召開民主生活會時,要提前向上級組織紀檢部門報告。
4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
4.1 黨支部年初有黨風廉政建設規劃,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健全落實。
4.2 黨支部成員要建立黨風責任區,分別負責抓好黨風和廉政建設。
4.3 黨支部每季度要專門分析一次黨風和廉政建設情況,有在針對性的進行黨風和廉政建設教育。有計劃地聽取過去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情況。
5 聯系群眾制度
5.1 黨支部要發揚黨的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傳統,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點,在擬定工作計劃,決定重大問題時,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,廣泛征求群眾的意見。
5.2 注意民主管理,積極引導群眾參政議政,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,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群眾代表座談會,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。
5.3 結合本單位實際,建立黨員責任區聯系點,經常與群眾談心、交心,做到:對群眾思想上教育,工作上指導,技術上幫助,生活上關心,及時反映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和意見,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。
6 黨員思想狀況分析制度
6.1 黨支部對黨員定期進行思想分析,是黨組織了解和掌握黨員思想狀況及工作情況的一種途徑,也是加強對黨員教育的一種有效方法。
6.2 每半年黨支部對黨員進行一次全面分析。
6.3 書記召集支委對黨員的思想、學習、工作狀況以及模范作用,完成任務情況,對照黨員八條標準進行逐人分析。分析要堅持一分為二,對作用突出的人和事與不足之處要分析清楚。
6.4 對黨員的分析,要區分出合格、基本合格、基本不合格、不合格等四個檔次。
6.5 對存在的問題,要認真查找原因,對表現差的黨員,要落實幫教人員和幫教措施。
6.6 黨支部每半年對黨員的思想狀況要有記載,必要時口頭或書面向上級黨組織匯報分析情況和采取的措施。
7 黨支部集體領導制度
7.1 集體領導是黨員的領導的最高原則之一。凡是涉及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上級黨委決定決議、部工作計劃、業務和管理上的重大問題,支部自身建設的重要問題以及其他有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,應分別由支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。
7.2 支委會討論決定問題,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,暢所欲言,各抒己見,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實行正確的集中、重大問題的決策,要進行表決,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,應當認真考慮。
7.3 支委會討論后,必須認真貫徹執行,個人如有不同意見,允許保留或向上級反映。但是上級黨委或支部未改變之前,必須服從和執行集體的決定。
7.4 支部書記是支委一般人的“班長”,同其他委員一起平等地發表意見,討論問題不能把自己擺在其他委員之上。如委員和書記發生意見分歧,應通過支委會進行討論,交換意見,同意認識,支委成員要互相支持,互相諒解,共同維護支部一般人的團結,使黨支部成為一個堅強的戰斗堡壘。
8 黨員匯報制度
8.1 每個黨員都要定期參加黨的支部和黨小組生活會,在組織生活上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,求得黨組織和黨內同志的幫助。
8.2 每個黨員自己或別人在思想或工作中有了什么問題,應當及時向黨小組、黨支部或黨委匯報和反映。
8.3 黨員外出時間較長的,應當用書面或口頭的形式,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。
8.4 匯報的主要內容是: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、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及時事政治的心得體會;黨性修養、思想素質提高情況;完成工作任務和聯系群眾情況、學習黨綱、黨章、履行黨員權利義務,遵章守紀情況等。